限法律系三升四年級&科法所二升三年級學生。須修畢民訴。詳細上課時間地點,登記分發後通知。原則上口頭講授時間為6/24和6/26的10:20–12:10;實習期間為7月;心得報告時間為7/25。請確認能夠於課程進行期間完整配合事務所時間見習。此外,也希望選修同學們能於見習時展現工作上的專業水準,以維合作關係持續。[無法如期參與見習者,或者在見習期間不配合合作事務所指示及安排者,一律評為不及格。]